为深入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及《“无废城市”建设试点工作方案》相关要求,积极响应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号召,进一步规范四会市建筑垃圾分类处置管理工作,引导建筑垃圾处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,保障处置服务质量与环境安全,肇庆市环境卫生协会结合区域实际,通过调研收集各类型企业处置收费情况,拟定《四会市建筑垃圾处置收费参考标准》(以下简称“参考标准”),现予以发布,供相关企业在开展建筑垃圾处置业务时参考执行。
◆资料来源 四会市城管局
◆编辑 彭雯霞
◆一审 陆娜
◆二审 陈琳